《山东交通学院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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解 读 学 校 科 研 五 制 度
本报记者 李洪华

   期次:第2期   作者:本报记者 李洪华   


  编者按:
  近日,学校新出台了科研管理一揽子办法,包括《山东交通学院专利管理暂行办法》《山东交通学院科研管理费使用管理暂行办法》《山东交通学院纵向科研项目管理办法》《山东交通学院横向科研项目管理暂行办法》《山东交通学院举办科研学术交流活动暂行规定》等5个文件,内容丰富,为使全校师生员工更好地了解文件的内涵,本报特请科研处处长来逢波为大家作权威解读。
  记者:来处长好,这次学校一下出台了5个文件加强科研管理,力度很大,请问初衷是什么?
  来逢波:我们这次一下出台了5个办法,主要目的是通过建章立制,完善日常工作管理,提升工作效率和服务水平。管理出效益,制度是保障。没有健全地、规范地制度,工作就会陷入凌乱和无序状态。从现实背景来看,也需要进行科研制度的梳理:一方面,近年来国家及山东省有关部门均对科技体制改革做了改革部署,出台了一系列重大改革举措,需要进行贯彻、落实;另一方面,需要切实结合我校实际形成系统、全面、可持续的制度规范和工作格局,打通科研创新与人才培养、社会服务协同发展的通道,最大限度地激发教师的科研积极性和蕴藏的科研潜能。
  记者:文件制定的依据是什么?
  来逢波:文件的制定依据主要包括两个方面:一是上级有关指导意见和文件。如《国家中长期科学和技术发展规划纲要》以及山东省有关科研经费、科研项目、科研奖励的若干规定和文件;另一方面,依据我校“十三五”发展规划及申硕、更名等战略目标中对科研工作的要求。我们统筹思考,进行了融会贯通,把几个方面的指导思想均纳入到了文件中。
  记者:与之前的文件相比,这次的变化主要在哪些方面?
  来逢波:一是更注重了文件的体系性、逻辑性、适用性,5个文件一并出台比单个文件逐一印发会体现出更好的前后呼应的特点;二是从一定程度上切实为科研人员进行了松绑,如“横向项目管理办法”中项目结项后剩余经费的95%均可由负责人直接支配使用,是留作后续研究使用还是都提取为劳务费,由负责人决定,劳务费提取的上限大幅度提高。
  记者:以前似乎没有专利管理办法?
  来逢波:是的,以前没有专利管理办法。这次专门针对专利申请出台了一个具体的专利管理办法,其原因在于:近两年来,我校专利申请可以说是呈井喷之势,2017年授权专利达到212项,体现了我校鲜明的理工科特色和应用型科研特色。如此之大的体量,没有清晰的办法是不行的。因此,我们制定了专门的管理办法,以求进一步规范专利申请等事宜。
  记者:我看了5个办法中,很多地方对流程的规定很规范,比如对学术交流活动前的申请和交流活动后的总结都有明确的要求。
  来逢波:我们认为,一个完整的制度就应该体现完整的流程,让大家好理解、能操作。就像学术交流活动,应该形成一个完整链条,从申请、举办、调控到总结,既能形成资料档案,也能通过整理资料总结经验,为后面学术交流活动的开展提供经验支持。
  记者:关于科研学术交流活动暂行规定文件中,还需要国际交流处和党委宣传部参与,具体都是指哪些方面?
  来逢波:科研学术交流活动从涉及范围看包括国内和国外。如果举办哲学社会科学及意识形态领域的学术会议,就需要党委宣传部进行把关并按照上级规定报批,因此我们加上了宣传部;如何举办国际学术会议,国家也有相关要求,需要提前向省及国家外事部门申请,批准后方可举办,因此国际学术交流活动需要国际交流与合作处的支持和参与。
  记者:科研管理文件涉及科研项目申报的培训、培育、请专家论证评审和过程管理等等,似乎科研处的服务性职能更强了。
  来逢波:科研处就是为全校教职员工提供组织平台和服务支持的部门,我们的工作重心必须由科研管理向科研管理与服务并重转化,尽我们所能为全体教职员工提供及时的咨询和服务。近年来我们尤其强调了科研项目的培训、专家论证等环节,目前已经举行了三轮专家论证会,主要目的是提升申请书质量从而能获得更多高层次项目。
  记者:提个具体点的问题:什么是直接费用和间接费用?
  来逢波:直接费用是指在项目实施过程中发生的与之直接相关的费用,具体包括:设备费、材料费、测试化验加工费、燃料动力费、差旅费、会议费、国际合作与交流费、出版文献费、租赁费、劳务费、专家咨询费、数据采集费、印刷费以及其他支出等。间接费用是指用于补偿学校为纵向项目实施所发生的间接成本支出。理工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主要包括学校为了项目研究提供的现有仪器设备及房屋,水、电、气、暖消耗,有关管理费用以及绩效支出等。人文社科类纵向项目间接费用主要是指学校为组织和支持项目研究而支出的管理费用。
  记者:现在国家对科研诚信特别重视,文件中有规定吗?
  来逢波:文件中多次提到科研诚信问题,而且从事前预警、事中监督、事后惩罚几个层面进行了规范。近年来,国家对科研诚信工作高度重视,强调科研诚信在科学研究中的“一票否决”。在制定文件过程中,我们与审计处、监审处、财务部门等部门多次沟通,从不同层面和视角进行了预警和规范。
  记者:文件中提出了“统一领导,分级管理、各负其责”的原则,对于二级学院来说,有什么变化?
  来逢波:随着校院两级办学的深度推进及学校教职员工人数的增多,作为仅有6名人员的科研处很难进行具体事务的细微服务。二级院部对所在学科最为熟悉,对本院部教师情况也最了解,为了更好地发挥二级院部对科研工作的管理职能,我们确定了这一基本原则。未来,我们会和二级院部进行实时互动、良性沟通、厘清职责,通过共同努力为教师科研工作开展搭建良好的平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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